厂家直销S型气溶胶自动灭火装置
气溶胶灭火装置简介重庆筑天亿科消防设备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生产的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其工作原理为:当防护区火灾报警控制器收到烟感、温感任何一种火灾信号,经火灾报警控制器确认后,首先发出火灾预警信号,另一方面输出即时启动信号关闭空调或自动放下防火卷帘;同时延时30s,输出启动信号,启动灭火装置进行灭火。启动后,灭火装置将释放信号反馈给火灾报警控制器后,放气指示灯动作,提示人员切勿进入防护区。
紧急情况可通过手动控制盒,启动或停止灭火装置,无论火灾报警控制器处在自动或手动方式,通过手动控制盒,即可紧急启动灭火装置。
气溶胶灭火装置有以下主要特性
1、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启动时,产生大量气溶胶(烟雾),抑制火灾的燃烧反应达到灭火的目的;所产生的气溶胶(烟雾)无毒、无公害、不损耗大气臭氧层;
2、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组网可实现高速、高效灭火,具有自动探测、自动报警、自动/手动启动的综合功能,对无人条件下火灾和消防人员难以达到部位的火灾,具有独特的灭火优势;
3、可多具联用,保护空间不受线路长短影响;系统无管网、无压力容器、驱动装置、管道等,可节约使用面积及工程费用;灭火装置的灭火剂为固体存放无泄漏,在常压下工作,安全可靠、储运方便。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主要技术参数
工作压力:常压
工作环境:-20℃~55℃
工作环境相对湿度:≤95%
基本设计用量:100g~150g/m3
喷口温度:≤180℃(距喷口5mm)
喷放时箱体温度:≤90℃
释放时间:≤120s
喷射滞后时间:≤5s
启动电压:DC24V
单台装置启动电流:>1A
安全电流:≤150mA
直流电阻:1-9Ω
灭火剂沉降物绝缘电阻:>20MΩ
多台联动方式:并联
产品执行标准:GA499.1-2010
产品有效期:7年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应用范围
气溶胶灭火装置按使用不同的灭火剂,可分为K型、S型和其他型三类。本公司常用产品为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可应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变配电房、电气控制室、发电机房、电缆夹层、电缆井、电缆沟、电子计算机房、通讯机房等场所的火灾;
2、生产、使用或贮存柴油(35号柴油除外)、重油、变压器油、润滑油、动植物油等各种丙类可燃烧液体的场所的火灾;
3、可燃烧固体物质的表面火灾。
4、钢铁冶金企业(根据GB 50414-2007《钢铁冶金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1)控制室、电气室、通讯中心、操作室、调度室;
(2)计算机中心、区域管理计算站及各主要生产车间计算机室的主机房、硬软件开发维护室、不间断电源室、缓冲室、纸库、光或磁记录材料库;
(3)单台设备油量100kg以上的配电室、大于等于8MVA且小于40MVA的油浸变压器室、油浸电抗器室、有可燃介质的电容器室;
(4)激光焊机室等特殊贵重的设备室。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不可应用于扑救下列火灾:
1、无空气仍能迅速氧化的化学物质和自行分解的化学物质;
2、活泼金属、氢化物、强氧化剂和自然的物质;
3、可燃固体物质的深位火灾。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不适合用于下列场所:
爆炸危险区域;商业、交通、饮食服务、文体娱乐等公共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制药、芯片加工等有洁净要求的场所。
S型气溶胶灭火装置的使用
1、防护区应是相对密闭空间,每个防护区的容积以不超过2000m3为宜。
2、当单个防护区面积不大于50m2,容积不大于200m3,宜采用单释放点布局。
3、当防护区面积超过50m2或者容积超过200m3,且面积大于500m2容积小于2000m3时,采用多个释放点布局。当面积每增加50m2或容积增加200m3,就应该增加一个释放点。
4、防护区的门窗及围护结构所允许压强不低于1.2KPa,耐火极限不低于1.5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
5、防护区的通风、换气设施在灭火装置启动前应做到可自行关闭,影响灭火效果的生产操作应立即停止进行。
6、气溶胶灭火装置应采用消防电源供电。
7、气溶胶灭火装置的各组成设备单元中的接地,与工作接地应分别设立。接地线材应采用多股铜芯线,且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1mm。
8、气溶胶灭火装置的接地部分必须与建筑物的接地系统良好连接。若采取专用保护接地的方式,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若采取共用接地方式,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9、使用气溶胶灭火装置的保护区建筑物,应有防雷设施。
10、配套使用的气体灭火控制器,应通过GA61-2010标准检测的合格产品,其余配套使用之产品也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11、热气溶胶灭火装置严禁擅自拆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