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标识市场生存环境分析
对户外广告经营者而言,媒体资源是决定生存状态的关键因素。正因为此,在长时间整顿、梳理管理环境的过程中,媒体设施的“去”与“留”,这些年一直对整个户外广告行业困扰不断。尽管在每年的市场调研数据中,都清晰地反映出户外媒体存量大幅下滑的实情,各地也纷纷传来大量从业人员转做其他的消息,然而,这个行业仍然在努力前行。户外广告行业应该拥有怎样的生存环境?管理者和经营者在经过了多年的争论之后,从业人员最关心的问题仍然是:如何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随着争论的深入,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水平逐渐增强,《行政许可法》、《物权法》等已经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户外广告标识媒体资源是关系户外广告经营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大事,所以,广大从业人员对地方政府热心倡导,并在一些地方得到强力推行的户外媒体(经营权、设置权等)的拍卖,意见最大。其中,反映最强烈的是政府主管部门是否拥有拍卖权限的问题。归纳,有以下几个基本点:
媒体空间和场地费用非公有产权建(构)筑物的媒体空间,其产权究竟应该归谁所有?在规划允许设置广告的前提下,媒体出租的收益是业主所得,还是由政府收费?业主权益户外广告设施所在的建(构)筑物地的产权有公、私之分,一律作为政府的资源拍卖,是否违背了《物权法》和《民法》的规定?如果拍卖款归政府所有,是否侵犯了财产所有者的权益?
有的地方政府甚至规定,“广告设施到期后一律归政府所有”,这是否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利?地方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是否考虑过户外广告及其经营者对城市的积极贡献,是否考虑到户外广告从业人员是合法的经营群体和纳税人,他们应该得到最起码的生存、发展空间?事实上,所有问题都集中于一处:拍卖。这些年,正是各地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并积极实施对户外广告资源的拍卖,导致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质疑和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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